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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购房补贴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各部门(学院):

为推动学校教职工购房补贴工作的开展,未申领过购房补贴的教职工于20229 1日至 9 31 日前向校后勤管理处提交申请,按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结合学校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按序发放。

一、资格要求:

1199811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

二、提交如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改房房产证复印件;

4、配偶方是否享受过房改房和公有租住房及房改福利的证明,此证明由配偶方原单位出具;

5、申请人为事业在编人员,申请人需提交2002831日前(含)以前职务、职称及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此证明请到校人事处出具,聘书复印件。并提供最新联系电话;

6、原高邮师范退休教职工需由高邮市房管局出具从未享受房改房或房改福利的证明;

7、以上资料全部用A4纸复印。

三、住房补贴资料提交、审核、发放时间:

1202291日至2022931日,退休教职工每周三上午8001130送老干部处;

22022101日至20221031日,学校初审后提交市自然资源局房改办审核;

32022111日起,学校财务处按流程发放购房补贴。

四、联系人:

后勤管理处:杨剑;电话: 13952738888. 短号:66888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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