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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医疗共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各基层工会,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教职工医疗共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2023年学校教职工医疗共济工作正常进行;

2.请相关教职工整理好2022年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新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教职工须提供由医保中心审核同意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审批表,准备办理登记手续;

3.办理时间与地点:

(1)退休人员:522524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地点:天宁门校区老干部工作处会议室

4、联 系 人:唐进明,联系电话:1390145334563345


特此通知。


工   会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