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推动学校教职工购房补贴工作的开展,未申领过购房补贴的教职工于2026年 4 月 1日至 4月30日向后勤管理处提交申请,按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结合学校2026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按序发放,现将购房补贴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新职工住房补贴的事业在编人员。
二.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改房房产证复印件;
4.配偶方是否享受过房改房和公有租住房及房改福利的证明,此证明由配偶方原单位出具;
5.在职人员需提交购买商品房房产证明;
6.申请人为事业在编人员,申请人需提交2002年8月31日前(含)以前职务、职称及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此证明请到校人事处出具),并提供最新联系电话;
7.原高邮师范学校退休教职工需由高邮市房管局出具从未享受房改房或房改福利的证明;
8.以上资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一份。
三.购房补贴资料提交、审核、发放时间:
1.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职教职工送后勤管理处309室,退休教职工每周三上午8:00至11:30送老干部处二楼会议室(史可法东路7号);
2.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0日,学校审核后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
3.2026年暑期间,学校财务处按流程发放2026年度购房补贴。
四.联系人:
1.后勤管理处:刘康;电话:13951058552. 短号:69552。
附:《扬州市区职工申请购房补贴审批表》
后勤管理处
2026年3月31日